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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硬措施》②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
* 来源: * 作者: admin * 发表时间: 2025-04-16 9:45:40 * 浏览: 5
《硬措施》②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
(一)压实企业自查自改责任
一是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
。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风险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,每月要组织开展1次全系统各环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,做到治理责任、措施、资金、时限、预案“五落实”。
二是突出自查自改重点。
各矿山企业要抓好
动火作业、爆破施工、
煤仓清理、运输提升、密闭启封等井下关键环节和吊篮、
“三堂一舍”
等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。对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,要依照《安全生产法》《刑法》等法律法规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责任,特别是上级公司及主要负责人责任。
(二)提高安全执法检查效能
一是用好专业人。
各地要
配齐配强专业执法人员
,开展专业检查,发挥行业专家、退休技安人员作用,弥补监管执法专业力量不足的短板,真正让专业人干专业事。
二是去到关键时。
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矿山生产作业特点,采取
“四不两直”、明查暗访、突击夜查、杀“回马枪”
等方式,检查企业真实生产状况。
三是瞄准风险点。
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充分 做好
风险分析研判,
统筹井上和井下、露天和井工、煤矿和 非煤,直插现场开展检查指导。
四是打到要害处。
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用足用尽用好法律赋予的手段,综合采取
停产整顿、通报曝光、追责问责、行刑衔接、联合惩戒
等手段,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行为,提高违法成本,形成执法强震慑。
(三)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
一是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制度。
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强化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,实行台账化闭环管理,在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盯住不放,督促整改销号。
二是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。
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政策和技术优势,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难点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,落实专人指导帮助矿山企业解决具体问题、消除事故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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硬措施》①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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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硬措施》⑦强化矿山安全国家监察督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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